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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4-17       作者: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员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无证无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二)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名称、包装、商标的食品;生产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三)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四)以次充好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五)非法添加食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六)来源不明食品:销售、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

(七)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电话投诉。拨打12315热线电话。

(二)微信公众号投诉。微信公众号搜索“12315”注册后提交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三)支付宝投诉通道。支付宝首页搜索“12315”打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12315小程序,注册后提交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四)互联网平台投诉。通过电脑、手机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进行投诉、举报。(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

(五)掌上APP投诉。应用商店下载“全国12315平台”,注册后提交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三、举报要求

(一)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产品信息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

(三)举报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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